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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20-06-05 15:00:09 浏览次数:

我单位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2-202006-02361009-0015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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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有效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有效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线上领购

方式:国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线上领购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6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 (北京时间) 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35号

联系人:严志鹏

联系方式:0753-2354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人:郑发权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2020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