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给广大市民告知书
亲爱的患者(家属)朋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最大限度保障您和您家人以及其他在院患者及家属的生命安全,减少交叉感染,降低院内感染率,现将门诊诊疗安排及住院病人陪护及探视人员管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门诊诊疗安排
(一)门诊正常开放(疫情期间口腔科、华南门诊暂停开放,胃肠镜非紧急情况下暂停开诊),急诊和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
(二)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三)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共设四个点,分别在南院区入口处、南院门诊大楼入口、北院区住院部入口处、北院区门诊入口处。
(四)体温检测点发现的发热人员由护士陪同至发热门诊就诊。
(五)体温正常的患者请到门诊接受分诊筛查,根据医务人员意见就诊。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
1.发热(37.3℃及以上)、干咳;
2.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二、住院病人陪护及探视须知
(一)请来院探视、陪护人员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
(二)特殊时期,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减少来院探视的人员数量,并缩短探视时间,以免交叉感染。
(三)在进入门诊大楼前需积极配合体温检测、预检分诊,如有以下异常情况请不要探视、陪护,并及时到当地社区医院做好个人报告。情况如下:
①发热(37.3℃及以上)、干咳;
②近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③近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④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四)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