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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严格执行上级机关作风建设“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的若干规定

责任编辑: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12-06-11 16:20:35 浏览次数:3532

  根据区纪委文件精神要求,为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为更具针对性,现结合我院各科实际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五个严禁:1、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行为;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超标准接待;3、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活动,谋取私利;5、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
  十个不准:1、不准无故缺勤、擅自离岗,随意串岗、迟到、早退;2、不准在办公室摆放功夫茶具;3、原则上不准用非本地酒作为接待用酒;4、不准在上班时间和下基层时打麻将、打扑克、搞各种形式的娱乐赌博活动;5、不准将公车停放在非定点接待酒店、宾馆和营业性休闲娱乐场所门口;6、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7、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8、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9、不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前来办事的群众;10、不准发生有损医院形象、公务形象的行为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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