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药的一些体会

责任编辑: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21-01-26 09:31:08 浏览次数:2299

清初医学家喻嘉言深感“吾执方以疗人,功在一时;吾著书以教人,功在万代”。因此,他除行医外,将主要精力用于著书立说和教授生徒。强调“先议病,后用药”的诊疗程序,这就说明只有正确辨明疾病的病因,才能准确的用药。临证治疗中,辨证选药按病机而立法,法成之后而选方,按方而用药,选方用药时,还应掌握方中主要药物的组成,才能把药选在点子上。如麻黄汤中的麻黄,桂枝汤中的桂枝与白芍,四君了汤中的白术与人参,小柴胡汤中的柴胡、黄芩等都是该方的主药,处方中必须具有所选方中主药的存在,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并不失原方之意。另外临床上用药,也有所谓“辨病用药”,清代徐灵胎说:“一病必有一主方,一方必有一主药。”临证医家既要熟谙辨证论治,又要掌握专方、专药,二者不可偏废,才不失博采众方之训。辨病用药一般是指区别于辨证论治而按病用药,如治肝炎方药、治气管炎的经验方药等,也包括用现代药理来解释中药作用的,如护肝、降压、降糖,改善微循环等。若单求“辨病用药”,是不妥当的,但是在辨证施治的基础上结合辨病用药,可以匡辨证用药之不足。现实中一些江湖草药郎中,亦有可能之处,他们很多是祖辈几代人行医,虽理论基础不实,但确有所谓“经验用药”,在不断的临床实践中,具有独特经验之用药,亦有其可取之处。

临床用药技巧,范围甚广,除了选药之外,还要根据药物本身固有的性能来决定,一般花叶类剂量要轻,介石类剂量要重;芳香类剂量要轻,木实类剂量要重;还需根据病所而选药,温病学家吴鞠通《温病条辩》说:“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治中焦如衡,非降不安;治下焦如沤,非重不沉。”,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是指治疗上焦病证要用轻清升浮的药物为主,因为非轻浮上升之品就不能达到在上的病位,用药剂量也要轻;治中焦如衡(非平不安)是指治疗中焦病证,要注意去邪气之盛而复正气之衰,使归于平;治下焦如权(非重不沉)是指治疗下焦病证要注意使用重镇平抑、厚味滋潜之品,使之直达于下。临床上有些中医师可能技艺不精,形成所谓的3×4格式,即每行3味药,共4行,用药之时亦喜欢剂量平摊,各药物无主次轻重,方意不明,剂量一律皆10-15g,如此制方,未能做到知己知彼,自然用之也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

临床用药技巧甚多,但用药离不开“君臣佐使”的原则,在处方时应当注意到君药、臣药居前,佐使药居后,这样做有利于检查自己的处方是否方证吻合。在抓君臣排列时,应紧紧扣住立法与选方。用药还应守“三因制宜”的法则,根据患者个体情况,病邪轻重,标本缓急,病程始末,季节时令以及药物的特殊性能,来把握剂量,当轻就轻,当重就重,以补偏救弊,各适其宜。 “病无常形,医无常方”,疾病的变化无常,各人的体质不一,有从寒化,有从热化,方难执一,临证之时要善于化裁成方,以切合时用,结合患者症状灵活加减,知常达变,才能应用自得。


医师:郑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