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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讯:四类药不宜放冰箱

责任编辑: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12-03-27 10:00:39 浏览次数:2169

 

 

(第三十一期)

 

 


梅州市中医医院药剂科主办                           2011510

 


《药学服务》

四类药不宜放冰箱

一、片剂和胶囊

瓶装片剂开启后,不要将内附的干燥剂随意丢弃,应将干燥剂置于原包装瓶内,糖衣片尤应如此。如果是散装药片或胶囊,用避光药瓶盛放,如棕色玻璃或塑料瓶,最好内放干燥剂,并放在室内避光处。但不能放在冰箱的冷藏室里,药片与胶囊容易受潮而失效。

二、液体制剂

一般指止咳糖浆、抗过敏糖浆、解热镇痛溶液或感冒糖浆,这些糖浆制剂开瓶后不需要放在冰箱内,只需在室温下保存即可。因为大部分液体制剂在过低的温度下,可能会降低药物的溶解度,糖浆中糖分也容易析出结晶,导致药物浓度与原先标注的不符。

三、乳膏剂

外用的乳膏保存在温度过低的环境下可引起基质分层,影响乳膏的均匀性与药效。因此,乳膏不宜放冰箱,在室温中存放即可。

四、散剂

散剂药品大多由防潮蜡纸经机器分包密封。由于散剂中很多改善口味的添加剂都可促进变质反应,因而散剂开封后最多只能存放35天。遇到潮湿的天气,还必须注意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