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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讯: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摘要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01-08 07:02:02 浏览次数:3667

药    讯

(第四期)

 

梅州市中医院药剂科主办                         2009年6月5日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摘要

 

 

住院部各科室及各门诊部:

    现将市卫生局【2009】100号《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摘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 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给要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  

    前 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

     时或 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

     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     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掌握临床应用指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氟喹诺酮类药物除可用于肠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和泌尿道感染,其他感染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     严格执行《梅州市梅州中医院临床使用抗菌素暂行规定》、《梅州市梅州中医院外科、骨外、妇产科手术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基本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我院暂无“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品种)

四、     常用切口手术预防抗菌药物规定如下:

1.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拉定1-2g;头孢呋辛1.5g;头孢曲松1-2g;甲硝唑0.5g。

3.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应用。

4.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